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 大家好,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稳天下安!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今年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要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一年之计在于春,农时不等人!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时机,复垦荒地,扩种水稻,藏粮于地,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切实为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
为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我县出台了《2020年平南县粮食生产补贴方案》,重点鼓励种植水稻,其中对种植户或单位种植早稻面积在10至50亩(不含50亩)的,每亩补贴80元,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不高于100元;对种植户或单位种植晚稻(同一地块第一茬必须种植早稻)面积在10至50亩(不含50亩)的,每亩补贴80元,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不高于400元;对于种植户或单位采取“早稻+晚稻+马铃薯”三茬种植模式的,种植马铃薯面积在10至50亩的,每亩补贴300元,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不高于600元。此外,惠农补贴还有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种植一年生草本植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耕地地力补贴每年一测算,2019年我县的补贴标准为每亩108.31元。
同时,我县还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印发了《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和严禁耕地抛荒的公告》。公告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抛荒耕地;对抛荒耕地1年以上,经告知仍不耕种的,由村民小组收回弃耕土地经营权并安排本小组农户或合作社代耕;代耕收入及该耕地的国家相关补贴归代耕者所有,也无需给原承包者任何费用;对造成耕地环境破坏、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令其恢复原种植环境。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人心齐泰山移,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毫不放松抓好春耕春播工作,确保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努力争取全年粮食丰产增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