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平南发布最新通告!城区继续开展严管乱摆、乱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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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贺州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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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治理城区“五乱”及推行街长制的通告

  为治理“摊点乱摆行为、车辆乱停行为、垃圾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广告乱张贴行为、工地乱象”(以下简称“五乱”),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治理城区“五乱”和开展街长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严管街”制度
  对县城区城西路、江滨路、城湖路、朝阳大道、雅塘街、中心广场及周边范围、龚州大道、瑞雁大道等路段实施“严管街”制度。

  二、治理摊点乱摆行为
  (一)对县城区城西路、城东路、江滨路、城湖路、环东路、环西路、朝阳大道、雅塘街、西山路、乌江路、兴平路、中心广场及周边范围、八达街、步行街、育才街、新桐路、商业大通道、小力街、龚州大道、瑞雁大道、工业大道等路段、各乡镇(街道)主街道,作为重点治理地段,不得设置任何流动摊点、固定摊点和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二)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摆卖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三)在集贸市场外或者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蔬菜和农副产品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跨门槛经营或者超出经营场地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摆卖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五)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六)乱排放污水的,依法处以罚款。

  三、治理车辆乱停行为
  (一)城区所有道路严禁乱停乱放。
  (二)对其他路段不按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责令机动车辆驾驶人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驶离的,采取强制措施拖离,并对驾驶人处以罚分罚款。
  (三)加大电子警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车辆。

  四、治理垃圾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随地乱扔口香糖、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依法处以罚款。
  (二)从建筑物或者车体内向外掷物、泼水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者未达到目标的责任单位,依法处以罚款。
  (四)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依法处以罚款。
  (五)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依法处以罚款。

  五、治理广告乱张贴行为
  (一)未经批准在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悬挂宣传品、广告、标志牌等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罚;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后未按规定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应及时维护、更新,要符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标准。
  (三)广告内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者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或者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予以处罚。

  六、治理工地乱象
  (一)严格按照扬尘治理9个100%内容执行:①在建工程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100%;②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100%;③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设置率达100%;④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⑤施工现场堆土绿化、覆盖率达到100%;⑥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⑦抑尘措施达到100%;⑧禁止建筑垃圾场内焚烧100%;⑨视频监控率达到100%;凡是达不到9个100%要求的,从重处罚。
  (二)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对全县工地现场扬尘治理进行考核评分,对评分等级为优秀的进行表扬,对评分等级不合格的进行媒体曝光、并通报批评。
  七、全面实施街长制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单位的职责,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各街长、责任人、监督员要对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查、清洁保洁和检查指导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街长要带队到各街道各小区开展巡查,要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进行监管,确保工地围栏规范,设施完好,施工无扬尘、出入无泥土、污水或街道无碎砂石散落;要对公厕、垃圾箱、回收箱、公共绿地、绿化带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扫,强化建筑外立面规范化管理;要对违规搭建的户外广告及招牌进行清理,对街道两侧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城市乱象进行查处整治,确保无占路设摊、无堆物、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无违章搭建、道路上无占路洗车、修车、无跨门营业现象,道路整洁有序。
  (三)发挥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作用,实际行动来感召群众,进小区入户、深入群众、宣传发动,带领广大群众加入“六城联创”工作当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和志愿者参与街区的管理维护,引导城区居民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全民上街清扫街道的良好氛围。

  八、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公安交警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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