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平南大安一男子当街扒窃手机?附视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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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南宁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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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绝地精英 于 2020-6-19 09:48 编辑



近日,平南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侦破一起扒窃案件,涉嫌扒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吸毒人员刘某明是平南县六陈镇新塘村人,多次因为吸毒、扒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近期,囊中羞涩的刘某明准备好镊子来到大安镇农贸市场,物色作案目标。在该市场,刘某明发现一名骑着摩托车的妇女手机随意放在口袋里。刘某明见状,悄悄靠上该妇女,直接将手机“拿”走。就在刘某明得手时,该妇女发现自己手机被盗,随即大声呼喊,当妇女停好车后,此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已经逃跑了……

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大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过走访排查,民警最终锁定吸毒人员刘某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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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布控,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对其在大安镇农贸市场扒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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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在公共场合及人多密集的地方一定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做到贵重财物不离视线,一旦发生物品被扒窃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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