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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一起努力。我县正在创建第九轮自治区文明城市,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请各位市民朋友们务必给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再上路行驶,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在此,我们郑重向您发出倡议:
一、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行车有道、乘车有序、开车有德、停车有规、礼让斑马线、不逆行、不闯红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二、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质量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三、积极宣传教育亲人、提醒身边人及时为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请各乡镇(街道)、县(中、区、市)直各单位、各社区(村)、各中小学校等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劝导领导干部、职工和社区小区业主以及学生家长加入到“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
“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是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有效措施,珍爱生命,遵规守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平南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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