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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上午,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来到71岁的邓某连家中,为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8月6日邓某连骑自行车途中,被郑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伤,经交警认定郑某负全责,邓某连因事故受伤住院,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可双方迟迟未能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而邓某连与丈夫相依为命,丈夫身有残疾,亦已70岁高龄,家庭贫困,事故的发生对邓某连一家无疑是雪上加霜。后经人介绍,邓某连拨通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工作人员电话了解基本情况后,当即决定为行动不便尚在家休养的邓某连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在邓某连家中,中心工作人员面对面了解受援人家庭情况、身体情况、医疗花费情况,查看相关证据材料,耐心讲解法律援助流程,并当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表示一定会尽力为其争取相关权益,让其在家安心养病。 平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不断深化便民措施,为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提供方便,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有效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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