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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13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满足人民群众的核酸检测需求,平南县重新调整5个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时间。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设立地点
二、采样方式
从12月14日起,非必要不核酸,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进行自费检测。按照精准防控疫情的要求,对愿检尽检的人员只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不实施混管采样的原因是由于混采标本出现阳性时,会导致混采管中所有人员不能及时准确出具检测结果,并对同管人员的生活及出行造成不必要困扰,因此实行单人单管采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1号)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为16元/人次。如收费价格有变动,将按最新文件指示进行及时调整,并予以公示。所有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从12月14日起均执行以上收费标准。
四、温馨提示
1.采样时,请市民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手机“广西健康码”或“桂核酸3”,采完即走。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群众请勿进行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
3.采样点的设置将会根据采样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动态调整。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与支持,并合理选择错峰采样!
平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