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平南人,引以为戒!被撞还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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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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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南交警 于 2023-6-7 10:08 编辑

开车上路避免不了转弯调头的需要
但是转弯可不是简单打一把方向的事
不仅要提前打转向灯
还得牢记转弯让直行
任何一步没做好
危险就在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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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2023年4月3日11时30分许,冯某集驾驶桂R***32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藤县大平镇往 (南)平南县丹竹镇方向行驶;陈某超驾驶桂J***12重型半挂牵引车、桂D***6重型罐式半挂车由平南县丹竹镇往藤县大平镇方向行驶,两车行驶至平南县丹付镇廊廖村路口会车时,冯某集驾车左转弯横过道路,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陈某超驾车在途经村庄、设有斑马线、十字交叉的路段时,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原则下通行,致使桂J***12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头与桂R***32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右侧发生碰撞,造成冯某集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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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综合分析认定,冯某集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左转弯时,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项之规定;陈某超驾驶灯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途经设有斑马线的路段时,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原则下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两名当事人负这起事故同等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示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其实,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在路口
演绎的不是悲剧
而是平安!


发表于 2023-6-8 0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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