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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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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贵港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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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放!”随着大家齐声呼喊,2.7万余尾的鱼苗欢快、活泼地奔向浔江,阳光下鱼鳞闪烁,生机昂然。8月10日,平南县检察院与平南县农业农村局一起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鱼苗顺利“落户”浔江流域,将有效丰富平南县鱼类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2023年3月正值禁渔期,黄某某在平南县西江流域某码头下游水域通过投放地笼的方式非法捕捞,获取渔获共计4.89千克。黄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地笼捕鱼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平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经过承办检察官的教育,黄某某认识到其行为给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破坏,诚恳承认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出资购买鱼苗,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损害的浔江流域。
活动现场,在场工作人员对鱼苗的种类、规格、数量进行了检查,黄某某在检察官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将2.7万尾的草鱼、皖鱼等鱼苗缓缓放入了浔江流域。
“经过检察官耐心给我释法说理后,我认识到在禁渔期捕鱼是违法的,不应该为了一己之利而去破坏环境和资源,今后我也会提醒周围的人不要随便去捕鱼电鱼。”黄某某说道。
近年来,平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双促进,以“检察蓝”守护 “生态绿”持续助力平南县河道治理,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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