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艾办]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2-1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南京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01 什么是艾滋病病毒(HIV)、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逆转录病毒,它能够摧毁人体的免疫系统。艾滋病感染者指已经感染艾滋病病毒但没有发病的人,无临床症状和体征,但艾滋病感染者携带有病毒,具有传染性,隐匿性强,是最危险的传染源。一旦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功能降低到一定程度,而不能维持最低的抗病能力时,则会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而成为艾滋病病人。


02   HIV传播途径有哪些?

性接触:通过阴道交、口交或肛交等方式直接与HIV感染者体液接触(精液、阴道分泌物等)而感染;

母婴传播:孕期血液中的艾滋病病毒可直接感染绒毛膜细胞和经胎膜破损缺口进入到胎儿的循环当中,产期胎儿可以通过接触含有艾滋病病毒血液以及宫腔内阴道分泌物而感染,也可因为在分娩时新生儿吞入污染的羊水而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母乳喂养或者混合喂养而感染;

血液接触:通过输血或共用针具、针刺或意外伤害、共用注射器吸毒等途径接触艾滋病病人血液而感染。


03   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不会有感染艾滋病风险?

      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共同就餐或共用餐具(排除有口腔皮肤粘膜损伤)、共用水源、 共用交通工具、共用房间、共用马桶、共用洗脸池/盆或其他卫生用品(不包括易造成出血的卫生用品如牙刷、剃须刀等)、共用电话和电脑以及其他办公设备、共同游泳或淋浴、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近距离交谈;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打喷嚏、咳嗽。


04  HIV感染孕产妇的相关检测

孕产妇抗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检测,评估孕产妇感染状况,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

(1)用药前:进行HIV-1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常规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

(2)用药过程中:每3个月进行1次HIV-1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上述常规检测项目(同前)。

(3) 孕晚期:孕32-24周进行1次HIV-1病毒载量和CD4+T淋巴细胞计数检测,并常规进行孕期保健相关项目和血常规、肝功能、生化检验等检测,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以评估和决定生产方式。

(4)有条件地区,建议孕产妇用药前、服药满半年可进行耐药检测以早期发现耐药并及时处理。


05   如何为HIV感染孕产妇安全助产?艾滋病感染是剖宫产指征吗?

孕期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

产前检查和分娩过程中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宫内胎儿头皮监测、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等。应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可能减少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和机会。

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避免紧急剖宫产。


06   我国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喂养建议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HIV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对婴儿喂养的知识和技能可接受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获得专业指导的可及性等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给予科学的喂养指导,保障婴儿健康饮食和营养充足。

对选择人工喂养的母亲和家庭,指导其正确冲配奶粉和清洁消毒器具。

对选择母乳喂养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强调喂养期间母亲应当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指导正确的母乳喂养和乳房护理,哺乳期间注意乳房保护,避免乳头的皲裂和破损。纯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要超过6个月,长时间母乳喂养增加感染机会。避免混合喂养。

艾滋病(HIV)感染的母亲所生儿童:

(1)有条件建议完全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人工喂养条件:可接受、可行、支付得起、可持续、是安全的。

(2)无条件人工喂养,则选择最初6个月纯母乳喂养(挤奶并消毒后喂养),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完全人工喂养。

(3)禁忌混合喂养!


07   艾滋病阳性母亲所生的新生儿什么疫苗不能接种?

原则上,儿童尚未确定是否感染HIV前,避免接种减毒活疫苗


08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对于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HIV感染状况分类:

(1)HIV感染儿童;

(2)HⅣ感染状况不详儿童;

(3)HIV未感染儿童。

对于其接种疫苗的建议:

(1)HIV 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 HIV 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

(2)HIV 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 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

(4)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

(5)非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如果有其他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附表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

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下表

微信截图_20240613160857.png

      说明: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有HIV感染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


09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如何随访?

于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48小时内、6周、3个月进行早期诊断,12和/或18月龄检测HIV抗体,同时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找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