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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平南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局、平南街道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拆除平南街道盆塘村“双违”建筑。 ▲县领导甘德权、余丕清、蒙斌等指挥行动
经平南县整治“双违”办查实,平南街道盆塘村木盆屯社公窝、棚户区20宗52间建筑物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建筑物,执法人员多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动员、敦促业主限期拆除。但在限拆期限内,部分业主继续抢建楼房。
▲依法对“双违”建筑物进行拆除 ▲依法拆除后 为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加快平南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联合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多台大型机器,依法对盆塘村木盆社公窝、棚户区“双违”建筑物进行拆除。此次行动共需拆除“双违”建筑物52间,涉违占地面积9294.22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12274.58平方米。目前拆除行动还在进行中。下一步,平南县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快查处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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