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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江北公园地摊经营管理的公告
为规范江北公园地摊经营管理,避免出现城市管理乱象,经研究,现就江北公园地摊经营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摊位分类和数量
1.服饰类摊位76个 2.生活用品、小商品类76个
3.儿童玩具及娱乐类34个
4.凉茶、饮品类50个(熟食、小吃、烧烤不予进场)
5.公益广告类8个
6.扶贫产品类6个
7.本地土特产类10个
二、准入条件及程序
1.地摊经营者必须先到卫生医疗机构办理健康证,持健康证开摊,且必须是持证人本人开摊,不得将地摊转让或转租。 2.经营者在开摊前,需凭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到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7836228)报名(公益广告和扶贫产品类还需相关乡镇和部门出具证明),然后摇号取得摊位、再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7857100)办理备案手续和临时证照。每经营满一个月后,再重新报名并摇号一次。
3.初次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24日起到7月30日止,7月31日上午9:00时到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摇号取得摊位,至2020年8月3日止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备案和临时证照手续,2020年8月3日晚上起正式按公告要求实施地摊经济管理。
三、经营时间
地摊经营期限初定从2020年8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时间从下午6:00至晚上10:30止。
四、相关要求:
1.所有地摊摊位均由住建局根据经营商品类别统一规划设置、划出区域,经营者必须凭摇号所得结果到对应摊位经营,严禁在住建局规划摊位之外的位置摆摊。 2.地摊经营者必须在自己的摊位摆设垃圾桶,收摊时把摊位清理干净,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3.地摊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地摊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
违反以上管理办法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其地摊经营资格。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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