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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茉莉花”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9年7月20日截稿)
一、目的和意义 横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风光秀丽、人杰地灵。近年来,横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五位一体”、“一带一路”建设中,深化改革,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为此,中共横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广西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好一朵茉莉花”全国摄影大赛,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横县工业经济、特色农业、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城乡建设、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以及自然景观、人文风情、丰饶物产、民俗节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等,展现中国茉莉之乡良好形象。热诚欢迎区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横县委员会、横县人民政府、广西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横县委员会宣传部、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南宁市摄影家协会、横县摄影家协会
三、大赛主题和内容 以“好一朵茉莉花”为主题。展现横县工业经济、特色农业、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城乡建设、党的建设成就以及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名胜古迹、丰饶物产等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征稿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20日(收到作品电子文件为准)。
五、荣誉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获奖入选作品136幅(组)。 特等奖1幅 稿酬10000元 一等奖2幅 稿酬各8000元 二等奖3幅 稿酬各5000元 三等奖6幅 稿酬各2000元 优秀奖18幅 稿酬各1000元 入选奖106幅 稿酬各500元 等级奖不重复颁发给同一作者;但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所有获奖、入围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两件以上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广西民族摄影学会条件之一。稿酬通过邮局汇款,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大赛细则 1.区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是在横县境内拍摄并符合大赛主题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获过等级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3.作品创作时间限2016年6月起至截稿日止(鼓励近期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投稿数量限每人50幅(组照算一幅)。 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允许接片,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入选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以及调整后大图。主办单位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 4.投稿要求: 作品投稿为网络电子版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2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900KB以内。每幅(组)作品需标注“作者+作品题目”,另必须填写参赛作品信息表(注:作品信息表请务必填写清楚,稿费、证书将按作品表的信息邮寄给获奖作者,如不填写完整,组委会不受理)。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凡获入选奖以上作品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如有违反本大赛规定的,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对于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方可以重复用于横县对外宣传工作需要,如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出版、展览、宣传册等相关非商业性宣传中使用,无需再次征得作者同意,也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7.本次参赛者需为独立个人,不能进行合作创作,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选、获奖资格。 9.主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两者不得重复) (一)网络投稿 投稿邮箱QQ:1594956708@qq.com(每位作者投稿时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需注明:姓名+ “好一朵茉莉花”摄影大赛) (二)光盘投稿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注明“好一朵茉莉花”摄影大赛”字样。邮编530023,电话0771—5666123。
九、联系人: 广西摄协:黎文清、陈兴福、莫凡英,电话:0771—5666123、5622667。 横县文联:黄仕江、谢珺,电话:0771—7236286。
广西摄影家协会 横县文联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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