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搞笑啰,鸡碎甘多的鱼电开,都要着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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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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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某某
于5月13日21时许
在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潭头路口
木材加工厂附近的小河边电鱼
被大良镇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渔获物0.06公斤
微信图片_20190524105212.jpg
当前,正值禁渔期,对在禁渔期内违反规定捕鱼,甚至用电捕鱼的一切违法行为都将进行严厉打击。因为非法捕鱼、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鱼类的繁殖和生存环境,损害了美好自然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发表于 2019-5-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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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2: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中国
已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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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中国
0.06公斤不影响事件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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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在法律面前:不管你抢劫1元钱还是抢劫100万,定性都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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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5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吃我俸禄为我着想,应该为老百姓多谋一些出路创收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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