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 平南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9-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上海来自: 中国上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广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贵发改散办〔2019〕425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贵港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和建筑质量安全,促进我县2019年预拌混凝土行业稳步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健全责任明确、管理科学、高效有序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确保我县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扬尘污染治理等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标准要求。

二、整治范围及对象
平南县所辖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范混凝土市场秩序
对未办理相关国土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无环评手续和未获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一律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整治
各乡镇(街道)所属辖区的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按照《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通〔2019〕22号)规定要求,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全封闭式的料仓,并安装粉尘吸附装置;暂时未建封闭式料仓的,要全面采取建设防尘棚、抑尘网、绿化铺装、喷洒稳定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出入口处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施,重点监控出入车辆冲洗及渣土车覆盖情况,视频监控内容必须完整保留30天以上。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混凝土搅拌车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
(三)混凝土产品质量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1)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原材料采购与检验制度;技术方案审核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纠纷处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
(2)检测质量管理。预拌混凝土试验室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按要求配备足够检测人员和合理的专业场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本岗位执业资格,检测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进行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3)试验室应配备与所检项目、参数相应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自检应建立详细台账;定期用统计方法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评定分析,确保真实有效。
2.确保进场的各类原材料质量。完善采购的各类原材料制度,加强原材料检测。
3.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
搅拌楼投料计量控制作为企业质量核心部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有效追溯制度;搅拌系统的计量装置应定期检定和自检。
4.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掺合料的掺量。
5.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管理
混凝土产品质量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交货检验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使用、生产企业在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卸料点取样。
出厂的混凝土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计量要求,并对出厂的产品质量负责。(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找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