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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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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贵港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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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势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0年2月3日0时起对平南街道月亮湾小区商业广场9号楼实行封闭式管理,截至2020年2月17日0时,已满14天。
封闭式管理实施以来,通过对9号楼居民积极采取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健康状况监测及内外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已连续14天未出现感染病例。
按照解除疫点封闭管理的相关要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会商评估:平南街道月亮湾小区商业广场9号楼,各项防控工作到位,符合解除疫点封闭式管理的基本条件。现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解除平南街道月亮湾小区商业广场9号楼的封闭管理。解除疫点封闭式管理后,该小区的管理措施要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令和第4号令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特此通告!
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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