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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复工复产企业以及便利广大市民,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现场业务办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交警部门(含桂平、平南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场办理窗口,自2020年3月2日开始恢复办理业务。 二、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接受体温检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扫码出入,仅限办理业务的本人进入。有发热症状人员、拒不配合人员将被劝离。 2.如现场人流量过大,工作人员将发放排队号或采取限流进出。 3.在业务办理场所内,请不要在大厅任意位置聚集,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自觉排队办理,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办完即走。
4.在业务办理场所内,请勿乱扔垃圾,离开时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走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业务办理场所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三、现在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传播风险,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尽量选择网上办理各项交管业务。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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