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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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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贵港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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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行安全 贵港交警对两轮车交通违法 一直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绝不手软! 现将近期查处的 部分典型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摒弃交通陋习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桂R1C881 违法时间:3月24日 违法地点:G209国道 被处罚人:周某贤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桂RDW395 违法时间:3月20日 违法地点:G358国道 被处罚人:陈某卫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桂RZJ915 违法时间:3月24日 违法地点:G209国道 被处罚人:吴某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无号牌 违法时间:3月19日 违法地点:G209国道 被处罚人:韦某原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最后,再次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出行时 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小小的头盔 在发生意外时 确实能成为名副其实的 “护头之盾”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无疑是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险!
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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