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五大曝光行动】两轮车出行,请带好你的护头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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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2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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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行安全
贵港交警对两轮车交通违法
一直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绝不手软!
现将近期查处的
部分典型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摒弃交通陋习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桂R1C881
违法时间:3月24日
违法地点:G209国道
被处罚人:周某贤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微信图片_20200412161704.jpg


桂RDW395
违法时间:3月20日
违法地点:G358国道
被处罚人:陈某卫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微信图片_20200412161708.jpg


桂RZJ915
违法时间:3月24日
违法地点:G209国道
被处罚人:吴某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微信图片_20200412161714.jpg


无号牌
违法时间:3月19日
违法地点:G209国道
被处罚人:韦某原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微信图片_20200412161719.jpg

最后,再次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出行时
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小小的头盔
在发生意外时
确实能成为名副其实的
“护头之盾”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无疑是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险!

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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