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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谈婚论嫁,我们总是不能免俗地会谈到彩礼。而关于彩礼不同人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自古以来都是要的,这是祖宗流传下来的礼法。有人觉得不应该要,要就是卖女儿。 而我的观点是,彩礼应该要给,这是态度,代表男方对女方的重视。但是天价彩礼和各种理由不想给女方彩礼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前段时间一个前同事结婚,看到照片发现新娘不是之前处了六年的女朋友时我有点惊讶。后来从另一个同事口中得知这个新娘是他四个月前在父母的安排下相亲认识的,相处了六年的女朋友因为彩礼谈不拢就分了。本来我也和大部分人一样以为是前女友家提了“天价”彩礼,前同事家拿不出。但我万万没想到,前女友家要8万8的彩礼,他觉得两人恋爱6年的感情没必要走这样一个形式,前女友要8万8是物质,没情意。而这个相亲四个月的新娘家提出要十万彩礼,他们家竟然讨价还价都没有就直接给了。 我不禁在想,为什么他宁愿花10万娶一个认识四个月的女孩,也不愿花8万8娶陪伴了自己六年的女友?六年的女友要8万8就是物质没情意,相亲四个月的女友要十万就理所当然了?难道彩礼这东西会随着相处的时间变长就可以少给甚至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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