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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南县一校车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三月初,犯罪嫌疑人黄某华驾驶车牌号为桂R70***的校车搭载幼儿,在平南县大安镇罗明村路段被平南县交警大队大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审,该校车核载人数19人,实载35人,超载20%以上,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示】校车安全不仅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更关系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定,请广大校车运营者和司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职责,严禁超员超载,为孩子们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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