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育梧村路段两车发生碰撞,人伤车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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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6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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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出行,安全第一
要看清路况
谨慎驾驶
一旦稍有不慎、操作不当
便会引发交通事故
↓↓↓

事发经过
      2023年12月11日8时,刘某环驾驶桂R***21小型轿车从平南县官成镇往平南县同和镇方向行驶至育梧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由刘某华驾驶正在左转弯过程中的电动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华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微信图片_20240106085420.jpg

责任判定
      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环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一个原因,在此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电动二轮自行车驾驶人刘某华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个原因,在此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
       在驾驶车辆需要转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留意观察,在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按照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才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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