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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平自然资告〔2024〕2号
平南县公安局(镇隆派出所)现申请确权登记,所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平南县镇隆镇镇容路368号,面积为2022.14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北至0.20水沟,邻莫寿华、陈其南、潘景汉宅,围墙外边线为界;东南至0.65米水沟,邻居民住宅,围墙外边线为界;西南至界址点4-5点0.22米水沟,邻黄家余宅,5-6点道路,6-7点水沟,邻居民住宅,围墙外边线为界;西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公路养护中心,借墙为界。经我局审核有关材料,拟将上述土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确认给平南县公安局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的土地来源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7826927)或平南县镇隆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镇隆镇镇隆街教育路1号,联系电话:0775-7692468)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 附件:宗地图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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