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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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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贵港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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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化解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这些情形有望解决:
(一)关于自建房宗地超出审批面积、房屋超建、未批先建和无土地权属来源的问题,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宗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与现状不一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等手续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上自建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无土地权属来源等情形。
(二)关于解决涉及自建房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问题,包括原用地批准用途为非住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审批规划蓝图且已在县自然资源局存档的)可按现状(住宅用途)补办出让手续。
(三)关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导建设的老旧开发区,权利人尚未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登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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