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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品味人生百态 于 2024-7-25 09:31 编辑
为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全力护航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 7月23日 贵港公安交警开展 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领导一线督战 当天,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帮扶组组长蒲振军到基层一线现场督战。支队领导分别到大队开展督导检查。
加强交通秩序巡查 开展“白+黑”高密度高频次巡逻 强化对过往车辆盘查 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 全面整治路面交通安全隐患
精准查纠交通违法 开展统一设卡排查检查 最大限度打击震慑 夏季易发交通违法行为 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确保道路交通持续安全稳定
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走进社区、广场、商超、集市等 人员密集场所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 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据统计,7月23日,全市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期间,交警、巡警、派出所等警种共出动警力990人,警车177辆次,设置固定执勤点139个,共查处交通违法1744起。
部分违法案例曝光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7月23日,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木圭圩路段开展夏季整治统一行动。当天19时56分左右,一辆桂R0***8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正驶向执勤检查卡点。临近检查点时,驾驶人突然停车,意图掉头逃离,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停检查。 陈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此外,陈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且存在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某作出拖移机动车,罚款1850元,驾驶证记1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 7月23日17时55分,刘某某驾驶桂R7***K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龙山街路段时,被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查实,驾驶人刘某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刘某某作出拖移机动车、罚款350元的处罚。
7月23日17时23分,全某驾驶桂R5***R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桂平市楠木黎明村路段时,被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实,全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全某作出拖移机动车、罚款350元的处罚。
非法改装机动车 7月23日15时56分,黄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浙J0***F行经G358 1501公里300米路段,被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实,黄某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黄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大货车超高 7月23日17时45分,杨某某驾驶一辆桂R3***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经平南县官成镇回龙路段时,被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二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实,该车货物超过规定高度。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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