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么么
贵港市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通知
我市各运营商、域名注册服务商、各网站论坛:
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5月底,中央外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九部门 将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
按中央部署,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重点整治一批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集中、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 站,关闭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网站,侦破一批重大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一批为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提供 代收费的企业,清理整顿一批违法违规接入服务商,有效切断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利益链条,建立健全防范和查处淫 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将按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时间为: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5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春节前,请各运营商、域名注册服务商、各网站论坛等自查自纠, 集中清理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0年2月下旬至3月底,请各运营商、各网站论坛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双岗三班制、论 坛贴文先审后发制。
三、检查督促阶段。2010年4月上旬至5月底。对不听招呼,拒不整改的网站将报请自治区进行关闭处理。
如有疑问可向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咨询,电话:4563092
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
2010年1月15日
附:
1、哪些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 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 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2、哪些是淫秽和色情内容?
答: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 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
7)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中1至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 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