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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真合同惹争议 四千万投资灰飞烟灭---通过招商引资投资经营桂平市招待所的民营企业家陈大海损失惨重 “惨啊损失惨重啊,我投资4000多万元承包桂平市招待所(以下简称桂平市招)把她打造成三星级饭店,瞬间被中止合同,夷为平地。这样对待招商引资而来的投资方确实令投资者寒心。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5月10日上午,负责承包桂平市招投资经营的广东廉江市人大代表、廉江市旅游协会会长、民营企业家、平南县政协常委陈大海(又名陈超文)如是说。
招待所经营不善亏损700万 招商引资获生机
据悉:1958年建设的桂平市招待所位于桂平市人民中路72号,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经过数十年发展,已拥有3栋客房楼、2栋餐饮和1栋综合楼的规模。面对改革开放大潮的激烈竞争,2007年以前,桂平市招由国营强势企业逐渐走向衰落,因经营不善欠下了70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200多名职工连续7个月发不出工资,职工连年上访不断。
2007年初,桂平市招负责人面对巨额亏损,决定通过招商引资找经济能人整体承包。规定承包者必须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体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
由于饭店餐饮行业投资大,回报慢,风险高,很多投资者并不看好这个项业。为此,桂平市招多次到广东省等地进行招商引资均以失败告终。此时,陈大海通过该市招商引资热心人介绍,找熟人了解桂平市招后,决定承包桂平市招,陈大海考虑到前期投资大,如果承包期太短,就得不偿失,不能获利。陈大海向市招负责人提出,只有延长合同期限,把桂平市招改名桂平饭店才能获利。
桂平市招负责人与承包者陈大海分别在2007年12月21日和22日签署了两份合同,一份为8年,一份为15年,两份合同的公章及私章均一致。承包期限为8年的合同签约日期为2007年12月21日,另一份承包期限为15年的合同则在2007年12月22日签订。
两份合同都真实 一纸《通知》让投资者梦断桂平饭店
正当陈大海巨资3000多万装修,到工商注册更名为“桂平饭店”,改善经营环境,提升饭店品位,以三星级饭店的新面目赢得顾客青睐,获利初见成效时。2013年,桂平市招待所以一纸《通知》的形式给陈大海及股东们发文称:“按上级通知,桂平市委、市政府即将对市招改制招标,市招与陈大海的承包合同于2015年12月31日期满。”要求陈大海与各承租户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统一复印一份交市招办备案。
桂平饭店(桂平市招)大股东陈大海称:他一直都是按承包期15年的合同履行合同条款,按长远规划进行投资升级和改造,把一个负债累累的市招待所打造成当地有档次有品位的三星级涉外饭店,对方也没有异议。
然而,哥有哥道理,嫂有嫂文章。2016年4月20日,桂平市招负责人黄启伦表示,承包期为8年的合同才是有效的。但同时表示,两份合同也都是真实的。
桂平饭店(市招)股东之一、平南县投资人欧礼文拿着手上标明为承包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同找到桂平市招办讨说法:是不是搞错了?合同期明明是签到2022年12月31日止才对,不是你们《通知》所说的2015年底。然而,对方拿出一份承包年限为8年的合同表示,以该合同为主。
对此,大股东陈大海说,当时他们承包桂平市招时,明确要求承包期限为15年,但是桂平市招领导认为期限太长,很难通过政府审核,建议弄一份8年期限的合同去“忽悠”市领导,另签一份期限为15年的。“按照市招他们当时的说法就是,等第一份合同到期了,领导也换届了,到时候再履行期限为15年的那份合同即可”。于是,就有了两份都是真合同的诞生。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陈大海认为,现在桂平饭店(桂平市招)经营上了轨道后,对方再拿两份合同说事,感觉像是被打了一闷棍。陈大海拿出他手上一份合同说:“我们手上也只有一份承包期限为15年的合同”。
陈大海他们猜测,桂平市招负责人有此举动,可能意在提前收回经营场所,但又不想付出违约成本。因此,只说合同为8年短期的,不提合同15年那份。
据桂平市招待所负责人黄启论介绍,2007年12月21日,桂平市招与陈大海等人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经营期限为8年,随后向市领导汇报承包8年的情况后并得到了同意。陈大海等人提出他们投资成本较大,刚签8年合同难收回成本,签订第一份合同后,多次要求将承包期签订为15年,并承诺由他们向市领导申请。当时桂平市招为了确保双方合作成功,又在次日(12月22日)与陈大海等人签订另一份承包期为15年的《承包经营合同》,日期为2007年12月22日,“当时约定,如果得不到批复,就将15年期限的合同作废并交回桂平市招,但对方一直没有将这份合同交回”。
黄启论称,假设当初续签一份协议,声明15年承包期合同作废,就没有今日的纷争了。
然而,假设就是假设。2016年5月9日,针对桂平市招负责人的说法,陈大海方面表示不可认同,陈大海说,订了合同就受《合同法》保护,是有法律效力的,应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办。
陈大海的代理律师韦汉有表示,目前情况是双方均承认一点,即双方持有15年期的承包经营合同,但双方所签订的8年期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陈大海方面不持有,据此,双方所签订8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理应是不平等的,也是无效的。
韦汉有还认为,对比目前掌握的两份合同及补充协议发现,8年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当中的部分条款并不合理,据常理推断不到15年就被收回经营权,投资者陈大海不可能签订投资巨款几年还没收回成本,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亏本买卖合同,当时情况理应如陈大海所述,双方应该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签署了两份合同。
双方均表示,两份合同是否有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投资附属设备设施未按程序评估就被夷为平地
民营企业家投资4000多万元化为乌有
据陈大海称,可靠人士向他透露:事实的真相是,2015年,一房地产开发商看中了占地面积为20亩的桂平市招待所。时任市委书记杨评访(因受贿已被判刑)为了彰显政绩,以改制为名,授意当时的副市长指令桂平市招待所负责人黄启伦向各承租户发出通知,声称承包方和承包期到2015年12月到期。干扰商户正常经营活动。致使陈大海刚投入巨资经营不到两年就被强行中止合同收回饭店,暗中操作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因该开发商满足不了杨的要求开发未成。
2016年,这位杨书记又指使部下与另一开发商达成了协议。于2016年3月15日,出动特警及其他工作人员数十人,组成“改造小组”,以对市招改造为名拉起警界线,强行驱赶入住的旅客,赶走正在各个岗位上班的员工。“改造小组”在事先无通知无协商的情况下,要求陈大海无条件移交。陈大海当场斥责“改造小组”的野蛮行为。陈大海指出:“我承包期到2022年,我投入三四千万元才经营两面年,购置各种设备设施那么多,还没有收益,100多员工工资要发,我不同意你们擅自单方中止合同。”
“改造小组”遭到拒绝后,当时在场的一位副市长指挥市招待所先向法院起诉。这位副市长亲自向法院施加压力要马上立案,指令桂平法院违法裁定未审先予执行,强行把承包方投入的宾馆设备设施搬走。
陈大海面对自己投入的数百台电视、电梯、空调被这位市领导指挥开发商用勾机拆毁、砸烂,他和股东们欲哭无泪。该副市长还指令法院对陈大海等私营企业家提出任何合法的要求,如证据保存(宾馆装修投入、设施设备等)一概不予理睬和答复。办案法官面对损失惨重的陈大海深表同情地说:“我们压力大,市领导一日几次电话推我们要求快审快结,不要拖市政府后腿”。该案二审还未终结,带队的副市长在当时的市委书记杨评访(因受贿已被判刑)授意下,以“招拍挂”走过场形式,“卖”给“中标”的开发商。
陈大海代理律师韦有汉指出:“根据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评估,确认、核实、公告等一系列国企改制方案和步骤,不对企业附属物的设备、设施进行评估、确认和审核,仅以‘地面价’和所谓的‘招拍挂’”,就将桂平饭店(桂平市招待所)20亩房地产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开发获取暴利,导致承包投资方投入数千万元血汗钱化为乌有!装修桂平市招待所的民营企业家和股东倾家荡产,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精神相悖!
据悉,目前,双方已通过司法程序起诉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中级法院领导也为陈大海的遭遇鼓与呼。
据陈大海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也于2018年3月介入和受理了该案。案情如何终结,人们拟目经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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