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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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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 来自: 中国广西
疫情爆发后,用人单位如果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依法开工,则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义务(因疫情被隔离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原因不能提供劳动情形除外)。实务中有的用人单位因口罩短缺或者为节约经营成本,要求劳动者自行准备口罩作为上班使用,那么劳动者的此种行为是否合法,劳动者应当如何应对用人单位的这一要求呢?
一、用人单位有提供劳动保护的法定义务
在当前疫情期间,口罩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的必须品。口罩的作用在于保护劳动者不被被冠状病毒感染或者感染他人冠状病毒。即,口罩在当前情况下属于劳动者在劳动时对劳动者的基本保护性措施。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的义务。即,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在当前疫情状况下,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提供口罩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义务,则其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提供口罩等防护条件而要求劳动者开工的行为也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及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有权对其实施相应的性质处罚。
实际上不少用人单位并非不要求劳动者工作时戴口罩,而是要求劳动者自行准备口罩。劳动者不准备口罩的,则会对劳动者实施内部处罚。该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也是对劳动者财产权益的损害。
二、劳动者如何应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要求
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劳动者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使用哪一种具体方案:
(一)拒绝上班,同时要求正常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自行准备口罩并按时复工。此时劳动者有权以该项义务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事项为由拒不履行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拒不提供劳动的期间仍然负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二)向监管部门发起投诉
劳动者也可以自行准备口罩并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同时劳动者向劳动监管部门发起投诉。劳动监管部门负有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的职责。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做纠正的,劳动监管部门有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而劳动者因此也可以拒不提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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