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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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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贺州 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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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渣土车运输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有效避免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减少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县渣土车运输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事建筑垃圾与砂石运输等渣土车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严禁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
二、不符合要求的渣土车,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垃圾与砂石运输,从事建筑垃圾与砂石运输的车辆 ,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密闭化运输,严禁沿路抛撒、带土带泥上路行驶。
三、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文明施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尘各项措施,强化对工地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四、县城区范围内,承运砂石、工程泥浆、预拌混凝土、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土方等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速度,全密闭运往处置场地,不得沿途丢弃或者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五、即日起,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要求加装密闭装置或密闭装置未良好运行、超速、超载、沿途“滴、洒、漏”、非法改装等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追究阻碍渣土车专项整治人员责任,对阻碍执行职务或者造成妨碍公务,将移交县公安局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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