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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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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梧州 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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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南交警 于 2020-8-4 10:51 编辑
7月1日19时许,在G241国道广西平南县迎宾大道大乙岭市场路段,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骑车男子受轻伤。
接到报案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立即展开勘查处置工作,并调取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查看。视频显示男子潘某驾驶桂R5C***号小型轿车由平南县镇隆方向往平南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路段时,遇到蒙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其行驶方向右侧经人行横道横过马路时,因两车距离较短,潘某刹车不及,最后辆车发生发生碰撞,造成小车与摩托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小车车主潘某系好安全带并没有造成受伤,但是蒙某没有佩戴头盔,头部磕到了汽车引擎盖上,受轻伤。
在这起事故中,蒙某驾驶无牌车辆,且在没有确保安全、通畅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未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在此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在通过人行斑马线、村庄和学校路段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骑车一定要记得佩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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