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状况,平南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对“四类药品”、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药械的监管力度,对全县药械经营单位开展提醒告诫和督查指导,确保价格异常、突发波动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进一步维护药械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研统计,掌握防疫药械基本情况 近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药械经营单位“四类药品”等防疫药械的库存、货源、销售等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并要求药械企业聚焦群众需求,做到保供稳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药品供应紧张,企业经营者要在关键时刻提高认识,站在保障公众健康、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高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全力配合保障好群众的购药需求。
▲到药械经营单位对防疫药械的库存、货源、销售等情况进行调研了解
提醒告诫,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12月16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医保局召集医药批发、连锁药店、大型单体药店等经营者召开座谈会。针对“四类药品”保供应、保质量、稳价格问题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广西颂华医药有限公司、平南县龚州药材有限公司、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平南分公司、七星大药房等药械经营单位负责人就目前全县“四类药品”等防疫药械的货源、储备、销售、价格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进行了研讨交流。 平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毅就防疫药械的监管提出了要求。一是保障药械供应。药械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货源,拓宽渠道购进疫情防控所需药械,积极做好药械供应。二是保障质量安全。提高规范经营水平,确保采购、储存、销售、配送全程质量可控,坚决杜绝假药、劣药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三是保障价格稳定。药械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提醒告诫,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药械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彰显疫情防控社会责任与担当。
▲平南县市场监管局召集医药批发、连锁药店、大型单体药店等经营者召开座谈会
全县22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也于近日分别组织辖区药械单位经营者召开提醒告诫会、座谈会,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及防疫用品质量管控,规范广告宣传,自觉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引导消费者合理购药、对症用药,防止因个人过量囤积造成的资源浪费。
▲基层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药械单位经营者召开提醒告诫会、座谈会
强化检查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连日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药品以及口罩等防疫用品的购销价格、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
▲就防疫药械的购销价格、质量进行了检查
12月份以来,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经营单位760家次,召集医药批发、连锁、零售药店等经营者召开提醒告诫会、座谈会23场次;向经营者送达《提醒告诫书》381份,签订《承诺书》381份。同时,平南县市场监管局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回应社会关切。
下一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聚焦药械供应、价格、质量等方面,做好药械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请广大群众科学合理按需购药,避免长期大量非理性的囤药行为,如发现药品、防疫用品质量问题或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