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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能上门来我家帮助我办理,让我享受到检察机关的这项政策,给我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福感激地向检察干警连声道谢。近日,平南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主动上门,为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办理了司法救助业务。
该院综合业务部干警在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摸排到一条司法救助的线索,受害者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关注到案件线索后秉承救急救困原则,综合业务部干警立即了解该案的情况,掌握案件具体实况。
该院干警马不停蹄的来到了被害人陈某福的家中及村委会,对其家庭情况及赔偿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发现被害人陈某福家中仅他一人,且是村里的低保贫困户,案发前靠开摩托车搭客和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其因该案导致左脚残疾,失血过多导致双手无力,失去了劳动力,没有了经济来源,仅靠每月的低保金维持生活。陈某福因该案受伤,目前花费了约7万元医药费,后续仍需大额康复费用,而对方赔偿了4万元后也已无赔偿能力,加上无保险理赔,让陈某福的家庭陷入了极度困难。
经过调查核实,该院干警确认陈某福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路途较远,救助申请人行动不便的情况,该院决定对此次司法救助提供“上门服务”,该院干警在第二天搬着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办案工具踏着泥泞小路到陈某福家中为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目前该救助案已进入审批阶段,再过不久司法救助金就可以发放到陈某福手中。
平南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深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寻求新途径新方法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让受助群众“不跑路”,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为民排忧解难,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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