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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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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贵港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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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确认开始啦!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具体操作如下: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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