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艾滋病毒的产妇所生儿童的照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对婴儿喂养的知识和技能、可接受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获得专业指导的可及性等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给予科学的喂养指导,保障婴儿健康饮食和营养充足。
对选择人工喂养的,指导其正确冲配奶粉和清洁消毒器具。对选择母乳喂养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强调喂养期间母亲应当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指导正确的母乳喂养和乳房护理。
二、艾滋病感染孕妇所生儿童在什么时候开始抗病毒用药?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都应纳入高危儿管理,在儿童满1、3、6、9(8)、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
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48小时内、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可诊断为艾滋病病毒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未进行早期诊断检测的儿童,应于12月龄时进行HIV抗体筛查,筛查结果阴性者,排除艾滋病感染;筛查结果阳性者,应随访至满18月龄,并再次进行HIV抗体检测,如抗体检测结果仍为阳性者应及时进行补充实验,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
五、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抗体筛查阴性,是否可以排除HIV感染吗?
可以排除HIV感染。出生时母亲的抗体,80—90%在生后9—12月龄消失,那么12月龄抗体筛查阴性就不需要再次检查,可以排除HIV感染。出生后18月龄基本上全部消失。
六、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时抗体筛查阳性,18月龄还需要再检查吗?
需要再检查。儿童12月龄时抗体筛查阳性,18月龄可能消失,也可能不会消失。
七、儿童早期诊断2次阳性或满18月龄抗体检测阳性后如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