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4-7-16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一、新生入学对象
(一)户籍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的年满6周岁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下同),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含)前。
(二)户籍在平南街道或户籍不在平南街道的适龄儿童,但其父母有一方户籍不仅在平南街道城区而且住在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或其父母有一方户籍不仅在平南街道城区而且其名下有合法房产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
(三)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符合条件的政策性优待对象:①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②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④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
(五)适龄儿童户籍在外乡镇(街道)或在平南街道非城区但父母名字下有合法房产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需要以房产地址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视学位情况而定)。
二、招生时间安排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集中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9-20日;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8月23日。
三、新生入学对象类别和要求
( 一 )A 类
定义:
1.户籍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前);
2.符合条件的政策性优待对象。
资料:
1.户籍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符合条件的政策性优待对象: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 军官证、公安、消防、华侨、高层次人才相关证书及部队团级或 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下同)
(二)B 类
定义:
户籍在平南街道或户籍不在平南街道的适龄儿童,但其父母有一方户籍不仅在平南街道城区而且住在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或其父母有一方户籍不仅在平南街道城区而且其名下有合法房产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
资料: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
2.父母的户口簿;
3.房产证明材料:以下两项提供其中一项(a.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b.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
4.实际入住证明材料:提供父母名下在该户籍地、该房产(住房)的最近连续3个月(即2024年3、4、5月)家庭实际使用的水电费凭证。
(三)C 类
定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父母经商务工到输入地的城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制的居住证(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 且登记的现住址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3.住所证明(父母所住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中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经商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 照等3项材料中任何一项)。
(四)D 类
定义:
适龄儿童户籍在外乡镇(街道)或在平南街道非城区但父母名字下有合法房产在就读学校服务区范围,需要以房产地址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
资料: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
2.父母的户口簿;
3.房产证明材料:以下两项提供其中一项(a.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b. 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
4.实际入住证明材料:提供父母名下在该房产的最近连续3个月(即2024年3、4、5月)家庭实际使用的水电费凭证。
四、录取顺序
(一)县城区招生学校按照A类 、B 类 、C 类 、D类顺序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优先排序A类和B类 ,C类由平南街道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在A类 、B 类 、C 类录取完成后进行D类的预录取。如D类预录取出现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由相关的学校制定出D类生抽签分流实施方案,采取抽签分流方式,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各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且父母名下没有合法房产在城区学校服务区范围的,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本村小学就读。
五、其他事宜
(一)不得接收不符合入学年龄即2018年9月1日(含) 以后出生的儿童。
(二)已读过一年级,但以留级方式到另一所学校作一年级新生报名注册入学的,过后学校如发现此类情形的,一律退回原该就读学校及年级就读。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或注册的(即逾期的), 则由平南县城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 办学校就读。
(五)凡是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才转户籍入平南街道辖区的,平南街道辖区的小学公办学校今年将不安排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就读,请回原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小学报名就读。
(六)平南街道各小学如核查出有错报户籍、住址的学生,将档案退回给父母监护人,再由父母监护人持档案到相应的服务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入学,相应的服务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入学申请。
(七)关于规范插班生转学。除起始年级(一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同城(街道) 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学校除外)。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自行到服务范围学校咨询,一律由拟插入就读学校按A、B、C、D 类别收集信息汇总, 于开学上课一周内统一报送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一律由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按 A、B、C、D 类别审定。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 经达到55人的, 一律不准转入。
(八)城区小学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学位不足片区学校调剂使用,具体调剂使用方案报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审定。
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生范围示意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