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城事]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平南激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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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贵港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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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星光不负赶路人 于 2024-7-16 09: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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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支持强军改革,感召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激励我县高素质青年在军队精武强能、建功立业,畅通军地衔接培养人才渠道,根据《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征兵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贵港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指入伍时已经获得毕业文凭和学位的大学生,或是达到毕业条件从春季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班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学籍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结论为准。学历认证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

   第三条 经我县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除享受国家和地方现行优待政策之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从 2021 年开始,县按照历年在军队服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的5—10%,设定基层公务员和事业编岗位,定向招考在军队服役满五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岗位定向招考,综合考量在军队服役期间的表现,树立“国防贡献越大录用越优先”的鲜明导向。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定向招考退役高校毕业生指标。
(二)入伍保留劳动关系及有关福利。
   1.入伍前具备公务员、事业编身份(含试用期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士兵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其编制和人事劳动关系,按月发放个人基本工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福利待遇;义务兵退伍后,由县委组织部与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局、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统筹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城周边的平南街道、上渡街道、安怀镇、丹竹镇、东华镇、思旺镇、官成镇、镇隆镇、大安镇、武林镇、大新镇、思界乡安排相对优越的岗位复职。
   2.入伍前是教师和医务人员岗位的,在尊重个人意愿前提下,一般调整至县城或县城周边乡镇就职但仍从事入伍前的职业。
   3.提拔为军官或转选为军士的,不再保留编制和人事劳动关系。
   4.县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优先安排入伍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身份且工龄满五年(含服役时间)的优秀退役军人。
(三)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在部队荣立三等功、担任班长职务或者受到军级及以上单位通报表彰的,要求本科学历岗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第四条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登门发放入伍通知书。

   第五条 给从平南县入伍的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高级技工院校毕业生(下称高级工)发放入伍一次性鼓励金,具体标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 10000 元,专科毕业生每人 8000 元,高级工每人 6000 元。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每人增发 2000 元。在规定的退兵期限结束后统一发放,退兵期限内被部队退回的不予发放。

   第六条 义务兵和军士在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和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当年按平南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给其家庭按以下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军士只发放增发部分,其他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可参照军士标准执行):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100%,并由县人民政府奖励50000元;
(二)军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80%,并由县人民政府奖励30000元;
(三)一等功,增发60%,并由县人民政府奖励20000元;
(四)二等功,增发50%,并由县人民政府奖励10000元;
(五)三等功,增发30%,并由县人民政府奖励5000元;
(六)“四有”优秀士兵,由县人民政府奖励500元。
由政府上门送喜报、奖金和“功臣之家”牌匾。当年多次立功受奖的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登记奖励的增发比例计算。

   第七条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入伍前一年内进行屈光矫正手术(该术后满半年以上)和治疗腋臭、结石、痔疮等问题的,凭《入伍通知书》和手术治疗费用凭据,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000元、2000元、1200 元、800元。

   第八条 为从平南县应征入伍的义务兵父母(或监护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激励和鼓励现役士兵安心服役、建功立业。

   第九条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完成大学生征兵任务纳入绩效评估监督体系,对履职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扣除考核相应分值,约谈主要领导,直至督促全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完成优秀的单位,由县人民武装部额外增加其一定数量的征兵工作经费,相关费用从县人民武装部年度征兵工作预算中列支。

   第十条 本措施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武部、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队条令适时进行修订。

应征报名咨询电话、廉洁监督电话
平南县征兵办公室 电话:0775-7865731
平南街道武装部  电话:0775-7808676
上渡街道武装部   电话:0775-7869069
大安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32170
大新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84119
丹竹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36056
思旺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86150
寺面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72129
大鹏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63030
大坡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12113
武林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22025
平山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53832
安怀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01166
东华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22805
同和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28900
官成镇武装部 电话:0775-7758022
六陈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62008
大洲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02768
镇隆镇武装部 电话:0775-7692509
思界乡武装部 电话:0775-7792008
国安瑶族乡武装部 电话:0775-7772059
马练瑶族乡武装部 电话:0775-7712101
平南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775-43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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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有志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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