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叮咚~ 您有一条来自 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短信提醒 “尊敬的职工,如您(含配偶)在缴存地无房产,可以到各业务大厅或智享贵港公众号申请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你还不知道吧? 住房公积金余额 不仅可用于购房相关提取 本市无房租房自住 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租房如何提取? 收好这份攻略 ↓↓↓ 租房提取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频次 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可多次申请(最多每月可提取一次) 每月能申领多少额度共分为两种情况: 1.租赁公共住房的,按照实际住房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房的,如有配偶可提取1200元/月(夫妻共享额度);无配偶可提取800元/月;二孩家庭1400元/月;三孩及以上家庭1600元/月。 此外,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开办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广西区外登记的须提供);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 (二)租住商品房: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广西区外登记的须提供); 3.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职工不必提供,由我中心查询); 4.多子女家庭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村委居委证明等)。 办理渠道 (一)中心柜台申请。 (二)通过智享贵港微信公众号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