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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电动车“长”得太像,粗心群众错把别人电动车骑走,引发起“乌龙”事件。近日,平南公安连续帮助群众找回“丢失”的电动车,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 2月7日中午13时许,县公安局同和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黄先生报警称,他上午10时许将电动车停在同和镇财政所旁去购物,购物回来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疑似被盗,请求民警出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仔细询问了黄先生放置电动车的时间及电动车外部特征后,民警围绕案发地点以及周边进行排查。经视频研判,民警发现黄先生的电动车被一位群众骑走了。经过多方查找,民警联系上群众并发现是事件为一场“乌龙”。原来该群众住在附近,也购买了一辆和报警人黄先生“一模一样”(牌子颜色一样)的电动车。事发时,该群众看到路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以为是家里人开出来,因急着去喝喜酒,随后该群众就拿出车钥匙将电动车开走……接到民警电话后,群众才知道闹了一个“大乌龙”,不久群众将电动车开回到派出所并归还给报警人。
二 2月9日上午9时许,杨先生来到县公安局思界派出所报警称,他停放在新旺村一家粉店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请求派出所帮忙找车。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走访排查工作。经过走访群众及对事发周边视频进行研判,民警发现杨先生的电动车被一名男子推走了。
民警经过工作找到了推走车辆的当事人陈某。经了解,陈某的孙子当天早上由于要出发去桂平,于是就开着家里的电动车来到新旺路口换乘班车。由于陈某孙子的电动车和报警人杨先生的电动车十分相似,陈某误以为该车就是孙子的电动车,于是就将车推回家了…… 得知自己错将杨先生的电动车推回家后,陈某对自己的粗心大意行为表示了歉意,然后马上将电动车推到派出所归还给失主。
三 2月11日中午17时许,县公安局环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林女士报警称,停放在永发新村一幼儿园后门的一辆白色电动车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经了解得知,林女士是2月10日下午上班时,将电动车停放在幼儿园后门。11日下班打算开电动车时,才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经过视频研判,民警发现报警人的电动车于10日晚被一名男子骑走。随后民警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该男子。原来该男子当晚喝了酒,回家时,看到路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巧的是车辆特征和他的电动车十分相似,更巧的是,男子拿出电动车钥匙直接就能把电动车开走……
接到民警电话后,该男子才知道自己错骑了林女士的电动车,不久该男子将电动车拉到派出所归还给报警人。 警方提醒 停放电动车要提高防盗意识,停车时勿忘“两道锁”(电动车钥匙锁和轮胎锁),尽量做到“双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