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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公告获悉,禁止在兴平路段(罗冲桥十字路口—侨丽十字路口)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占道摆摊设点。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禁止在兴平路段占道摆摊设点的公告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道路畅通和群众正常有序出行,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根据《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兴平路段(罗冲桥十字路口—侨丽十字路口)占道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兴平路段(罗冲桥十字路口—侨丽十字路口)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占道摆摊设点。 二、铺面经营者未经审批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推销、促销或服务活动。 三、对不听劝告,违规在该路段道路及两旁占道摆摊设点的,依法扣押与经营相关的违法物品并依法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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